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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信息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问答(二)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日期:2021-06-10 信息来源: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阅读量: 3879

高校毕业生

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问:我是一名企业人事,听说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可以向政府申请补贴,是真的吗?

答:是真的。为了帮助高校毕业生及青年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素质,促进就业成才,政府按规定给予符合条件的见习基地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


问:满足什么条件的单位可以申请就业见习补贴呢?

答:首先单位应是经政府认定的见习基地,并开发相应见习岗位;其次单位吸纳以下几类人员参加就业见习: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高级工以上毕业生、离毕业时间不足三个月(见习期为6个月的可向前延伸到离校毕业生时间不足六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16-25岁登记失业青年。满足以上条件的单位就能申请见习补贴了。


问:补贴标准是怎样的呢?

答:就业见习补贴分为以下几类:

01 生活补贴

每人每月按城镇最低工资标准70% 的标准享受见习补贴。

02 商业保险补贴

政府按自然月每月统一为见习学员购买综合性商业保险。

03 带教补贴

带教老师根据带教见习学员人数按每人每月150元的标准享受带教补贴。

04 留岗奖励补贴

见习期满人员留用率一个自然年度内达50%以上,且与见习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按每留用一人3000元标准给予见习单位一次性见习奖励补贴。


问:补贴能领多久呢?

答: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具体可根据见习人员特点和岗位要求合理确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起始时间可适当提前,见习期为3个月的最长可提前至离毕业时间3个月,见习期为6个月及以上的最长可提前至离毕业时间6个月。


问:见习补贴申请流程是怎样的,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1、申报见习岗位,提交以下材料报送至区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就业见习岗位申请表》

《就业见习带教师资队伍情况表》

2、吸纳见习学员,新增的见习学员名单由见习基地于见习起始时间上月的25日前统一报送至区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进行审核认定,提交:

《新增见习学员申请表》

《见习协议书》一式三份

未实现初次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申请见习的,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空白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苏州市户籍未实现初次就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以上毕业生申请见习的,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材料;苏州市户籍未实现初次就业,年龄在16-25周岁(就业困难人员可适当放宽至30周岁)的登记失业青年申请见习的,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材料。

3、申领见习补贴,每月5日前将上月见习学员考勤情况报送至区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交:

《见习学员考勤表》

《见习学员生活补贴、带教老师带教补贴申请表》

4、符合条件申请留岗奖励补贴的,次年12月底前,提交以下材料报送至区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就业见习学留岗补贴申请表》

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问:签订见习协议的见习学员如果见习期未满,我们就提前录用他了,剩下的补贴还能继续领吗?

答:根据文件规定,对被见习基地提前录用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见习基地可按见习协议期限继续享受政府给予的见习补贴(仅包括生活补贴,不包括带教补贴,合同签订后综合性商业保险将停止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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