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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信息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问答(三)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
日期:2021-06-24 信息来源: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阅读量: 3739

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就业补贴政策


问:我马上要大学毕业了,家庭比较困难,请问像我这样的毕业生是否有就业帮扶政策?

答:有的。高校毕业生一直是社会普遍关注的就业群体,吴江人社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坚持重点关注、重点推荐、重点服务,争取全面帮扶到位,使得有就业意愿的都能实现就业或组织到就业准备活动中,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有相应补贴。

目前的补贴政策主要有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困难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以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三类。



问:领取这些补贴分别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

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高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的城乡低保家庭、残疾、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属于特困人员的毕业生。

困难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发放对象:

通过年度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岗位计划,经招聘安置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发放对象:

同时满足:

①苏州市生源毕业年度(毕业后一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是指低保家庭、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家庭和特困职工救助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享受补贴。

③已在本区户籍所在社区(村)登记失业3个月以上且未实现就业。



问:几项补贴标准分别是多少呢?

答: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

一次性基层就业补贴标准为3000元/人;

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发放标准为1000元/人。



问:这些补贴应该去哪里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

答:求职创业补贴由院校组织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申请。由毕业生自愿填写《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学籍证明、并提供对应身份证明材料。

 一次性基层就业补贴申请由就业地人社部门受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应于到岗次年3月底前填写《基层就业补贴申请表》,并由本人办理申请手续。

符合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申请条件的毕业生于每月25日前,由本人至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填写《苏州市吴江区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申请表》进行申请。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和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外,提供对应身份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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